
同学们正在紧张复习备战高考。章帝摄
红网长沙县站1月9日讯(分站记者 王添乐 周游)去年12月底,湖南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出台。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并转发了《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湖南省异地高考《办法》中明确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本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此外,由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已经结束,符合条件的极个别异地考生可以进行补报。
笔者从长沙县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今年长沙县参加高考报名人数近6000人,与近三年高考报名人数基本持平。异地考生仅为数十名,且均已按照新规定报名,今年可在长沙县本地参加高考。
“按照新规定,湖南省异地高考报名将门槛放得比较低,湖南省籍的考生只要提供户籍即可在湖南省无条件参加高考报名,而外省籍考生只需要有湖南省学籍,并提供父母在湖南的居住证明即可报名参加高考。”长沙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张建明介绍,因为湖南省对流动人口高考报名实行“一证通”管理,所以随迁子女报考时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不需提供其父母的工作证明、住所证明和社保证明等,简化了程序。